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EMBA、MBA、MPAcc学生提交查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作者:  访问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186次学位会专业学位硕士(EMBA、MBA、MPAcc)论文查重通知如下。

一、参加论文查重的学生范围

根据学校规定,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学位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联网检测,未接受论文检测的,学校不予受理其答辩申请。

本次参加论文查重的学生范围:2023年2月及之前预审结果为“通过”的EMBA、MBA、MPAcc学生。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学位论文:word版及PDF版终稿论文,署名,文件命名格式:“学院_学号_姓名_论文”,如“商学院_19SM10001_张三_论文”。

2、《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一)》:模板见附件1,需根据商学院反馈的预审“论文审查意见”,逐条说明修改情况,需具体写明如何修改,不能只写“已修改”等结论性字样,学生需附电子签名确定,经由导师提交视为导师已审核确认,文件命名格式:“学院_学号_姓名_修改报告(一)”。

3、《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请认真阅读其中内容,确保“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存在其中所列学位论文作假情形,提交联网检测的论文是完整、准确的”,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学生、导师附电子签名确认,文件命名格式:“学院_学号_姓名_诚信承诺书”。

三、材料提交时间、方式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410日12:00

2、材料提交方式: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周内通知,请注意查收QQ群消息。如材料提交要求有变,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论文查重注意事项

1、提交查重的论文,即为终稿论文,一经提交,学生即进入学位申请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替换论文,商学院收到论文后将直接送检,学生须务必保证封面至个人简历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含图表。

2、查重范围:从封皮到封底,通篇检查。

3、论文重复率总体不能超过5%,单章不能超过15%。

如论文重复率总体或单章超过标准,或有其他论文作假嫌疑的,将视严重程度、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情况说明。凡是检测结果存疑的论文,本次不予受理其作者的答辩申请。学位分委员会对存在学术不端情形的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校学位委员会。抄袭和剽窃、伪造和篡改、研究结果重复发表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甚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处理意见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4、注意图表规范,表格、文字不能做成图片

5、学生加入QQ群后(哈尔滨群号:697919316,深圳群号:144680840),请将群名片修改为:“学号-姓名”格式,查重、答辩期间,请随时关注QQ群消息及私信,因未及时查收QQ通知致错过重要信息,后果自负。

6、未参加由新华社或e拍照网进行的统一“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请务必在e拍照网完成图像采集,并于4月10日前将照片邮寄至商学院,所采集、提交的照片要求与学信网“硕士学历照片”一致。已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毕业图像采集的学员忽略此步骤,切勿重新采集。

联系人:

孙老师0451-86417775(哈尔滨)

褚老师0755-26925759(深圳)

 附件1 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一).doc

 附件2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

2023年3月14日

下一篇:青年科创行 | 走进国创中心活动通知

最新新闻

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微信
哈尔滨工业大学MBA、MEM、MPAcc、MF微信

院长信箱:hbsyuanzhang@hit.edu.cn

招生热线:400-660-0303

EMBA项目

哈尔滨电话:0451-86412748

深圳电话:0755-26033732

邮  箱:emba@hit.edu.cn

MBA项目

哈尔滨电话:0451-86417775

深圳电话:0755-86534414

邮  箱:mba@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