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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11月导师组内EMBA、MBA学生 拟答辩资格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作者:孙鼎新  访问量:

对于已通过商学院开题报告审核且在导师组内完成论文预审工作的2020级EMBA学生、2021级EMBA及MBA学生,可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学院提交拟答辩资格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论文前,需要完成的工作

1、向商学院提交合格开题报告后5个月。

2、论文预审工作在导师组内自行组织完成,论文达到答辩论文要求。

3、核对个人指定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分已全部修完。

4、根据《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指南》及《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书写范例》,完成论文写作及排版,下载链接: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指南》:http://hbs.hit.edu.cn/info/1056/1659.htm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书写范例》:http://hbs.hit.edu.cn/info/1056/1651.htm

5、完成毕业图像采集工作(照片用以毕业证、学位证及上网注册),已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的“e拍照网”毕业图像采集的同学可忽略此步骤。

6、加入QQ群,2023年10月27日12:00前加入“189次学位会QQ群(导师组学生)”(哈尔滨学生加入QQ群:930933487,深圳学生加入QQ群:850764796),加入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学号-姓名”格式,并随时关注群消息,后续事宜将在群中公布,因未加群、未实名或未及时关注消息而错过重要通知,后果自负。

二、提交材料内容

1.PDF版论文全文隐去学生、导师姓名(中英文姓名均隐去,包括扉页、后记等),保留学生工作单位信息及个人简历。PDF版论文需添加书签,以便评委快速定位至论文特定位置,因未添加书签至审核未通过,后果自负。书签按目录添加,添加后论文左侧导航栏可看到目录,点击导航栏中的具体章节标题,可跳转至论文正文。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拟答辩论文”(不是论文题目),例:21SM10001-张三-拟答辩论文。拟答辩资格审核采用双匿名方式,如论文未隐去要求的信息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此次评审资格。

2.WORD版论文,论文内容与PDF版一致。论文不匿名,保留学生、导师信息。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拟答辩论文”(不是论文题目),例:21SM10001-张三-拟答辩论文。

三、提交时间、方式

1、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11月1日8:00-11月6日12:00

2、相关材料将通过商学院教务系统提交、审核。具体事宜将于学生提交材料开始前一周内在QQ群中通知。

网址:http://hbsgl-hit-edu-cn.ivpn.hit.edu.cn:1080/common/login。

四、其他说明

1、对于已提交的拟答辩资格确认论文,商学院将核对论文题目是否为开题确定的题目,如果论文题目及研究内容较开题有较大改动,需重新开题,本次不予评审论文。

2、对于提交拟答辩资格确认申请的学生,商学院将核对个人指定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分是否已全部修完,如未修满学分,本次不予审核论文。

3、对提交的拟答辩资格确认论文,商学院将按《专业学位论文质量评审表》(附件1)规定办法予以审核。审核合格的论文获得拟答辩及学术不端检测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论文,返回修改后,本次不再允许重新提交。

4、学生本人及导师需对所提交论文的严格把关,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对于拟答辩资格审核通过的论文将直接进行初步论文查重检测,若存在疑似学术不端行为,将进入学术不端行为认定程序,确认属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451-86412748(哈尔滨)

     张老师:电话,0755-26925759(深圳)


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

2023年10月7日

作者:孙鼎新、张  鹏

排版:谷仲翎

审核:李默然、季景涛、徐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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