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提交或尚未通过商学院开题报告审核的2020级EMBA学生、2021级EMBA及MBA学生,如已在导师组内完成开题程序且评审通过,可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向商学院提交开题报告及相关文件提请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提交材料内容
①《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署名,Word及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开题报告”,例:21SM10001-张三-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写作要求模板见附件1。专题研究型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指南见附件3,案例研究型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指南见附件4。
②《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匿名:PDF格式。开题报告首页中研究生、导师、合作导师三行均删除,且全文隐去研究生、导师及合作导师姓名,开题报告首页匿名样式可参考附件2。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开题报告(匿名)”,例:21SM10001-张三-开题报告(匿名)。
③《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纸质版:学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及论文题目;导师填写对开题报告的评语及是否同意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导师签字可附电子签名(字迹清晰、无底色、无边框);评审小组填写评审结果及对开题报告的审核意见,评审小组负责人手写签字,评审小组成员姓名可电脑文字录入。落款日期根据实际开题日期填写。曾提交但未通过商学院开题报告审核的学生,在导师组内重新完成开题程序且评审通过后,需再次提交评议表。开题报告评议表见附件5。
2、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6月28日8:00-7月3日12:00。
提交材料方式:
①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待定,将视商学院教务系统上线情况确定,具体方式于学生提交材料开始时间前一周内通知,请提前关注商学院官网通知或班长通知。
②纸质版材料请组内老师或学生代表以导师组为单位交至商学院办公室,哈尔滨校区:科学园2H栋143室,深圳校区信息楼L226室。
3、其他
①开题评审小组负责人原则上为导师组组长, 若组长有不在国内等无法签字的情况,可由组长指定组内一位成员代签,代签格式“组长姓名(代签教师姓名+代)”。评审小组由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不得少于3人。
②对提交的开题报告,商学院将按《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质量审查表》(附件6)规定办法予以审核。审核合格的开题报告存档备查,审核不合格的开题报告,返回修改后,本次不再允许重新提交。
4、附件
附件1: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写作要求模板
附件2: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首页匿名样式
附件3:专业学位专题研究型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指南
附件4:专业学位案例研究型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指南
附件5: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
附件6: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质量审查表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老师,0451-86417775(哈尔滨)
张老师,0755-26925759(深圳)
哈尔滨工业大商学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