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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EMBA、MBA、MPAcc学生提交查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作者:孙鼎新  访问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189次学位会专业学位硕士(EMBA、MBA、MPAcc)论文查通知如下。

一、参加论文查重的学生范围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联网检测,未接受论文检测的,学校不予受理其答辩申请。

本次参加论文查重的学生范围:202310月及之前预审且结果为“通过”的EMBAMBAMPAcc学生。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学位论文:word版及PDF版终稿论文,署名,文件命名格式:“学院_学号_姓名_论文”,如“商学院_19SM10001_张三_论文”。

2、《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一)》:模板见附件1,需根据商学院反馈的预审“论文审查意见”,逐条说明修改情况,需具体写明如何修改,不能只写“已修改”等结论性字样,学生需附电子签名确认,经由导师提交视为导师已审核确认,文件命名格式:“学院_学号_姓名_修改报告(一)”。

3、《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请认真阅读其中内容,确保“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存在其中所列学位论文作假情形,提交联网检测的论文是完整、准确的”,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学生、导师附电子签名确认,文件命名格式:“学院_学号_姓名_诚信承诺书”。

三、材料提交时间、方式

1、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12712:00

2、材料提交方式:导师审核后,请导师将查重论文、诚信承诺书、修改报告等文件发送至商学院邮箱:hitzyxw@126.com

四、论文查重注意事项

1、提交查重的论文,即为终稿论文,一经提交,学生即进入学位申请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替换论文,商学院收到论文后将直接送检,学生须务必保证封面至个人简历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含图表。

2、查重范围:从封皮到封底,通篇检查。

3、凡是存在论文作假嫌疑的论文,本次不予受理其作者的答辩申请。学生进行论文情况说明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存在学术不端情形的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校学位委员会。抄袭和剽窃、伪造和篡改、研究结果重复发表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甚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处理意见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4、参加正式查重的同学需于11月241200前扫描附件3二维码进行查重、答辩申请,务必确保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如预审后论文题目有更改,需填写新题目。

5、注意图表规范,表格、文字不能做成图片

6、学生加入189次学位会QQ群(哈尔滨群号:296724594,深圳群号:518104099,加入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学号-姓名”格式,查重、答辩期间,请随时关注QQ群消息及私信,因未及时查收QQ通知致错过重要信息,后果自负。

7、未参加e拍照网进行的统一“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请务必在e拍照网完成图像采集,并于1123日前将照片邮寄至商学院,所采集、提交的照片要求与学信网“硕士学历照片”一致。已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毕业图像采集的同学可忽略此步骤,切勿重新采集。


联系人:张老师 0451-86412748(哈尔滨)

  张老师 0755-26925759(深圳)


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

2023年113


作者:孙鼎新

排版:刘畅

审核:李默然、季景涛、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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