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10月份,由商学院公布本年度各项目类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和合作导师资格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并组织三校区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确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后,商学院将组织本年度可以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学员选报导师。导师在当年商学院公布指标额度内实行师生互选。
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均以导师组形式管理。导师组成员共同承担本组学生开题、论文写作指导及预审工作,最后向商学院提交审核合格的开题报告及拟答辩论文。每个年度导师组可以重新组合。
开题工作由各导师组自行组织,时间、形式、次数自主确定,直至开题合格。开题工作导师本人无须回避。开题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商学院提交导师组签字同意的开题报告及相关文件。
每年设置4次开题报告提交时间,分别设在4月、6月、10月、12月,由商学院提前15-20个工作日发布。商学院学术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提交开题报告按《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质量审查表》规定办法审核。审核合格的开题报告签字存档备查,作为后续相关事项佐证的依据。
不合格开题报告返回修改,纳入导师和导师组工作考核。
论文预审工作在导师组内自行组织完成。导师组内预审时无需匿名,导师、学生与评审人沟通论文问题及完善方案,直至论文达到答辩论文要求。对于预审合格论文,经导师组签字后,可以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向商学院申请论文拟答辩资格。
每年设置4次审核时间,分别设在3月、5月、9月、11月,具体时间由商学院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发布。
对于申请拟答辩资格论文,由学术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按《专业学位论文质量评审表》规定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获得拟答辩及学术不端检测资格。审核不合格论文返回修改,纳入导师和导师组工作考核。
通过拟答辩资格学位论文,按学校管理规定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若检测结果为文字复制比例全篇超过5%,或者第1章超过10%,或者其余论文主体各章超过5%论文。由学术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属实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后,由商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对于已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还将抽取一定数量进行质量复审。
论文答辩应在学校规定的各专业学位学制有效时间内完成。
自2022年秋季学期,以导师组作为论文指导机制的各专业学位类别的论文工作管理均采用本办法。